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新学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 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开展全省地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局工作建议,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为维护校园安全及筹备安全工作会议,保卫处将对我校消防重点场所及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督促各单位假前安全检查的整改进程。

        一、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重点包括单位台账建设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备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1.对办公区域防火、用电的安全进行检查,坚决禁止私自增设和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

        2.对学校早期建设的建筑进行检查,排查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乏、电气线路陈旧老化等问题。

        3.对变电室、电缆(线)的安全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办公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防止电路超负荷运行。

        4.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排除消防通道不畅通、应急出口堵塞封闭等问题。

        5.检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使用情况,使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需指定专人负责。

        6.检查各单位2019年假前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

        2.学校检查:保卫处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为基础,对各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寒假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检查其整改情况。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提高认识,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组织自检自查工作。

        2.认真自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查明问题原因,上报自检自查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3月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整改情况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办及保卫处307室(综合科)。

联 系 人:迟凤明

联系方式:55190212

 

东北农业大学

2019年03月01日

附件:

检查时间安排表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3月4日上午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气与信息学院、艺术学院、体育部、实验楼、生命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体育馆、农机机加室、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研究院、继续教育中心

3月4日下午

资源与环境学院、食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游泳馆、离退休工作处、爱地综合楼、出版中心、物业中心、绿化中心、车队、驾校、变电所、水厂

3月5日上午

主楼行政办公区、研究生院、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园艺实验站)、动物医学学院、动物医院、新图书馆、档案馆、产业园区、食堂(膳务科)、阿城基地、向阳基地

3月5日下午

国际学院、后勤处、基建处、大豆楼、化学馆、培训楼、浴池、水源地、幼儿园、校医院、北区中央红超市、北区工程试验楼、音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