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10月24日下午15时52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一材料实验室发生爆燃,共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单位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事故为警示,立即开展对所属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彻底的安全自检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能立整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确保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安全。实验室管理处近期将深入各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科研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助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对涉及购买、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流程进行逐一详实排查,核对药品类别与数量、规范台账记录,做到物账相符。

3.加强对氢气、氧气、氮气等各类气体钢瓶的安全监管,规范在运输、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4.加强高温、高压等特种装备的安全管理,张贴操作流程、规范安全使用。

5.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规范处置,严禁随意丢弃,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6.加强实验室用水、用电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24小时通电设施设备(冰箱、冰柜、培养箱等)的安全管理。

7.结合实验特点和需要,进一步规范各类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参与实验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8.加强对各类实验进行科学的安全风险评估,做好实验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