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引自东北农业大学网)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2013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及推荐申报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资格及评奖数量
    各学院申报无名额限制,原则上参与评奖的成果应为国家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结题的课题,或是被列为国家或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的成果(2009年以来结题且未获得省级奖项的成果)均可申报;按《通知》要求,学校拟评审23项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并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拟评审10项左右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2.申报程序
    各学院负责组织校级教学成果申报的初审工作。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由学院审核教师申报资格和材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统一评议后,确定成果推荐顺序汇总并填写《2013年东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 )纸介版、电子版各1份,加盖学院公章后,将全部申报材料纸介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
    3.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程序
    (1)教务处受理各学院推荐申报材料并进行复审,对申报资格或材料不实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知学院;
    (2)学校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3天;
    (4)正式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4.特别说明
    按《通知》要求,需要提交《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鉴定书》的成果,请课题组确定鉴定会时间、地点、鉴定专家成员名单并提前告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提交材料要求
    《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含成果总结5000字以内、《黑龙江省教学成果鉴定书》及项目验收书)一式15份,其中需要有3份原件(验收书复印后加盖学院公章即可)。
    6.上报材料截止日期
    2012年12月10日(周一)16:30分前,将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主楼530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伟  张海红  电话:55191145 55190355
    邮  箱:
zhangwei@neau.edu.cn
    本通知未特别说明之处,一律按《通知》(见附件2)要求进行。特别强调:请拟申报教师务必认真阅读全部附件及相关要求,确保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东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