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收置各学院拟报废大件设备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在即,国资处在走访教学单位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将拟报废的仪器设备堆放在走廊,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秩序。为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营造良好教学环境,国资处经与后勤处协商,拟借用后勤处仓库,统一收置各单位堆放在走廊拟报废(资产清查工作中已经申请报废上级主管部门尚未批复)的大件设备家具,其他诸如电脑、打印机等拟报废小件设备搬离走廊自行保管,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国资处统一回收处置。

请各单位于下周一(1017日)前将堆放在走廊中拟报废的大件设备家具明细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国资处设备科,待国资处审核后,统一安排车辆到各单位进行收置,具体收置时间另行通知。

人:窦昱 杨庆华

联系电话:55191402(主楼737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