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筑牢校园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及《东北农业大学“迎盛会保平安”安全工作“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保卫处将于10月6日、7日、10日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二十大期间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一、检查重点

1.对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安全责任人。

2.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排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应急出口是否堵塞封闭、防火间距是否充足等问题;特别是对办公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研修间、自习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

3.对各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被私自改造,消防器材是否被违规挪用,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损坏等问题。

4.对各单位安全台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安全台账是否完备,台账内容是否及时更新。

5.对实验室内仪器安全及药品使用、储存、排放进行检查,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否按规范使用,易燃、剧毒等药品取用、贮存、排放是否符合规范。

6.对办公区域用电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的现象。

7.对校园楼宇加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加装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建设要求及防火要求。

8.对各单位施工改造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施工改造是否建有安全预案、是否设有完备的安全设施。

二、工作安排

1.自检自查(10月5日前完成)

各单位根据检查重点,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自检自查报告包含内容:自检自查参与人员、检查时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检查重点的检查情况;形成的自检自查报告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检查时交予检查组,检查组将结合自检自查报告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2.学校检查(10月6日至10月10日)

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为基础,以安全台账建设材料为辅助,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具体检查时间详见附件。

3.自行整改(10月15日前完成)

各单位自行组织,按时限整改本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

三、具体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亲自对各单位所辖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结果将列入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聚焦重点部位,认真自检自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全力推进本单位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任务,杜绝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本单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查明问题原因及时上报,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确保整改落实,实行销号管理。针对检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整改,坚持微小隐患不过夜,较大隐患及时上报,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安全台账建设全面细致,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落实较差的单位,检查组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联 系 人:迟凤明 赵昌帅

联系方式:0451-55190212

 

保卫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