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省委平安办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及省安委会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保卫处将联合实验室管理处于4月26日、27日、28日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1.检查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是否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排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应急出口是否堵塞封闭、防火间距是否充足等问题;特别是对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研修间、礼堂、体育馆等重点部位的检查。

3.检查各单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等是否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及严密管控措施。

4.对实验室内仪器安全及药品使用、储存、排放进行检查;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否按规范使用,易燃、剧毒等药品取用、贮存、排放是否符合规范,大功率电器是否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维护。

5.对各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被私自改造,消防器材是否被违规挪用,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损坏等问题。

6.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7.检查各单位综治维稳主要举措及相关方案,以及应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检查各单位是否对学生进行节前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防溺水、踩踏等)

二、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亲自对各单位所辖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结果将列入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认真自检自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杜绝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本单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查明问题原因及时上报,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将自检自查情况纸质版报送保卫处301室。

3.严格落实整改。针对检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整改,坚持微小隐患不过夜。较大隐患及时上报,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安全台账建设全面细致,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落实较差的单位检查组将予以曝光。

联 系 人:迟凤明 赵昌帅

联系方式:0451-55190212

 

保卫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