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和省教育厅、省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等文件、通知要求,迎接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切实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学院安全主体责任,层层拧紧责任螺丝,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保持警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好起来,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作风,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坚决落实整改,巩固安全成果。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和学院自检自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完善学院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隐患、认真整改落实,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落实重点任务,筑牢安全防线。暑假期间必须加强对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要特别加强对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易燃助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假期做好科研项目实验室管理交接工作,要建立并落实实验室钥匙的配制、保存、注销制度,确保钥匙专人专管,实验室安全专人专责。各实验室要加强自建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传播不良信息。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仍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在暑假期间私自开展实验室工作。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24小时通电设施设备(冰箱、冰柜、培养箱等)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做好暑假期间的巡查值守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关键节点开展专题教育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学院和科研导师要结合学科特点,利用学校实验安全教育与考核系统(安全准入系统http://aqzr.neau.edu.cn/aqzrui/index.html)给留校研究生布置安全作业,让安全意识入心入脑,提高学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的技能。

5.假期拟使用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须由使用教师或导师提出申请,由学院汇总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存档备案,使用教师或导师为该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1),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6月27日下班前由学院将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主楼803室)。联系人:李欣,电话:55191845。

6.暑假期间,实验室管理处将不定期对有重大危险源和申请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学院及相关管理部门。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22日